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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出品方/作者:东方证券,施红梅)
核心观点
美国科技巨头反垄断诉讼流程冗长,企业均需作出一定让步实现最终和解。从时间上看,IBM、ATT的反垄断诉讼司法流程跨度长达10年以上。微软与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诉讼案时间为4年,与欧盟的司法博弈长达10年。FAAG自年遭受美国司法部的调查以来,截止目前除Facebook外仍未有明确判决。从结果上看,所有遭受反垄断的美国科技企业最终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让步,IBM最终开放标准且取消了产品捆绑销售,ATT一分为八,微软通过诉讼避免了被拆分但是也被迫改变了捆绑软件销售的模式,向欧盟缴纳了巨额罚款。FAAG自年以来遭受反垄断诉讼频率极高,已经付出了多笔高额的罚款。
反垄断对美国科技巨头短期的股价会造成冲击,但是长期影响有限。IBM、微软、FAAG在遭受反垄断诉讼后,股价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但是从长期看,影响企业的经营和股价的最核心因素不是反垄断。我们认为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反垄断监管虽然会直接压制企业的某些垄断行为,但是各家头部企业的核心竞争实力分别落脚在不同的层面,受反垄断的削弱程度较低,故反垄断不会成为影响企业长期投资价值的核心因素。
国内互联网行业巨头崛起造成垄断风险,反垄断监管加码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在过去20年中享受了充足的历史性红利,发展迅猛,诞生了多家头部企业。这些企业在规模方面较其他行业头部企业更具垄断效应,通过持续的高额研发投入产生技术垄断,同时还有大额的长期股权投资参控股了大量初创企业压制了竞争与创新。针对这种垄断风险,自11月以来国家就反垄断多次表明了官方态度,并已经落实多项具体工作。我们认为,反垄断虽然对头部企业造成短期冲击,但是将利好行业的长期发展。主要原因是:国家依然肯定平台经济的价值,“包容审慎监管”是主要态度;优化行业的竞争环境,保障新兴细分领域的竞争公平,避免资源浪费;发挥平台经济的平台价值,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开辟成长空间。
1报告起因
国内反垄断拉开序幕,互联网龙头企业股价波动。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在预防和制止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1月10日当日,阿里、京东、腾讯、美团四家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港股分别下跌5.10%、8.78%、7.39%、10.50%。随后,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落实了多项具体行动。截止年12月28日,上述四家龙头企业近一个季度股价表现已经跑输恒生指数。我们认为,股价反映出的是资本市场对于反垄断对互联网头部企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的担忧。
本文将复盘美国科技行业巨头经历的反垄断调查诉讼,它们的应对措施,以及反垄断对于这些企业的业务运营、财务表现、股价表现等层面的影响。希望能够给市场提供一定启示和借鉴。
2复盘美国:反垄断之下的科技巨头
2.1科技业蓬勃发展,巨头诞生导致垄断问题
美国具有全球领先的科技实力,丰沃的土壤之上成长出越来越多的科技业巨头。冷战结束之后,美国成了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确立了“一超多强”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虽然多极化发展已经成为历史趋势,但是依然美国拥有科技、经济、教育等多方面长期积累而成的巨大优势。在基础设施的优势之上,美国同时是世界上最为发达的资本市场。美国资本市场体系的庞大功能,使得不同规模不同需求的企业可以有效进行股权融资,为科技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成长土壤。进入21世纪,高速发展的科技行业中,逐步诞生出多家巨大规模的头部企业。从市值看,年,美股市值TOP10企业的行业分布中,制药公司2家,银行2家,科技企业2家,食品、饮料零售2家,工业集团1家,石油企业一家。制药、银行、基础消费品等传统行业依然占据较高的比例。-年间,增加至2家,年为5家,苹果、谷歌、微软已然跃居为前三名。年,行业格局变动更为明显,TOP10企业中,科技企业7家,且位列前7名,科技企业比重进一步上升,苹果更是以超越2万亿美元的市值位居第一。
巨大的收入及利润规模,衍生垄断问题。截止年Q3,FAAG(Facebook、Apple、Amazon、Google)四家头部科技企业的营收分别达到.9、.1、.1、.3亿美元,归母净利润分别达到.3、.4、.1、.4亿美元,其收入规模,尤其是利润规模,已经领先于其他非科技企业较大幅度。同时由于他们所在行业领域的特殊性,衍生出显著的垄断问题。年10月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委员会(HouseAntitrustS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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