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支气管扩张专科治疗医院 >> 支气管扩张病因 >> 无证诊所输液死人,三大问题值得深思
作者:牛银朋来源:掌上医讯
据《搜狐》社会栏目10月19日报道:10月17日下午,兴化南贺马路边一家无证诊所,为感冒患者挂水,导致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死亡,而目前这家诊所的医生竟然玩起了躲猫猫!
死者
据了解,死者是个体老板,10月17号的时候,因为有点感冒,就去了南贺这家诊所打点滴,十一点多钟出门,两点多钟,医院急救中心的电话,说人已经死亡。听到这个消息的家人,犹如晴天霹雳,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明明早上还活蹦乱跳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
然而,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家开在马路边上的诊所,条件非常的简陋,也没有医师资格证,就是一家实打实黑诊所,竟然没有被有关部门发现、查处并取缔。悲愤之余也暴露出了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无证诊所为何屡禁不止?
无证诊所的查处,目前可以说已经是很严厉和到位了,但是依然屡禁不止,到底是那里出了差错,笔者认为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1、利益的诱惑:目前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大无证诊所的查处力度,但依然有人愿意铤而走险,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利益的诱惑。
众所周知,医疗带来的利润效果,往往大于商品和其他,虽然风险较大,但在利益的诱惑下,黑诊所照样愿意铤而走险,直到发生医疗事故的那一刻,他们才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会收手。
2、市场的诱惑: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整体医疗存在诸多方面的不平衡,大医院人满为患,加上繁复的就医程序和被人们普遍恐惧的收费,导致部分患者下沉。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村卫生室),又因为基本药物制度和公卫工作等方面条件的制约和局限,导致患者在就医问药的过程之中,往往得不到及时而有效的医治,这种医疗市场的严重不平衡,为无证诊所的存在,创造了条件,赢得了市场,从而导致无证行医的的医疗行为屡禁不止。
3、监管的失职:新医改之后,医疗系统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确实繁重,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为了患者的利益和医疗系统的再平衡和有序发展。如果我们一味地强调工作忙碌,而忽略了身边的细节,导致了人民的利益因为这些细节而受到了伤害,那么我们的忙碌就会受到质疑。就像这起医疗事故中的诊所,明明开在马路边,条件非常简陋,而且不具备各方面资质,竟然没有被监管部门发现、查处并取缔,如果不是发生了事故,估计还会继续下去,这不是监管部门的失职是什么?
4、政策的限制:一直以来,诊所的申办可谓是难于上青天,不但要有严格的资质审核,而且有一系列的政策限制,这些条条框框,严重的影响和制约了诊所的开办和发展。一些不具备条件,又想在这一行业分一杯羹的同仁,便“急中生智”,萌生了开办黑诊所的想法,从而导致黑诊所无处不在。
5、患者的认识不足:有病乱投医,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在患者的心目中,如果病了就去诊所找医生,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在这个过程之中,真正能够查看诊所资质、查看医生资质的患者几乎没有。这些缺乏安全意识和自保意识的患者,也自然而然的成为黑诊所的存在的载体。
二、调解部门职责缺失在这起事件之中,虽然发生了医疗事故,但当事医生选择了逃跑,实在不是明智之举。笔者认为,既然发生了医疗事故,当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勇敢面对,达到尽快解决问题的目的,而不是一走了事。否则,不但得不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反而还会加深误会,甚至导致医闹的发生。
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调解部门职责的缺失,导致医生一旦发生事故,就要面临倾家荡产式的赔偿,甚至医闹带来的人身威胁和伤害。为了防止这种伤害的发生,医生选择逃跑也是无奈之举。所以,笔者认为,有关部门有必要设立医疗事故调解机构,并发挥有效的职能,以应对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生为了自保而逃跑的情况。
三、基层输液何时休?禁止门诊输液,已经喊了一段时间了,这句“狼来了”的政策,对许多基层医疗机构来说,感觉好像总是很遥远,尤其是一些私人诊所,更是如此,而这种情况的形成,主要缘于以下两方面原因:
1、诊所医生要求给患者输液:一些诊所医生,不管大病小病,喜欢对患者输液治疗,这样不但能够达到有效治病的目的,还能够增加收入,就像事故中逃跑的医生,即使小小的感冒,也对患者进行输液治疗,最终给别人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把自己陷进了法律的泥潭不可自拔。
2、患者自己要求医生输液:在一些患者心目中,输液治疗的观念根深蒂固,他们普遍认为,输液的治疗效果远远大于口服和注射。这些人群一旦就医,便会主动要求医生进行输液治疗,如果遭到医生拒绝,便会离去。医生为了拉拢这些患者,也就答应了他们的要求。这种患者明显存在对输液治疗危害性的认识不足,一旦发生事故,医生将是追悔莫及。
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在治病的过程之中,尽量遵守能口服不注射,能注射不点滴的原则。但在我国基层医疗机构,输液治疗反而被当做一种常规的治疗方法,广泛应用于临床,这除了与医生的认识不足有关之外,还与患者的就医观念有着莫大的关系。
所以,笔者认为,要彻底改变基层输液治疗的乱象,不但要让医生从本质上认识到,输液治疗的危险,还要让患者从心底认识到,输液治疗的危害,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快立法、加强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最终达到禁止门诊输的的目的!
总之,人死不能复生,作为当事医生,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跑了和尚也跑不了庙,该面对的迟早都要面对,逃跑不是办法,面对才是目的。而我们基层医生同仁,当从这些事件中吸取教训,尤其在平时的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之中,不要对患者轻言输液,更不要轻易对患者承诺。否则,迟早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那个逃跑了的医生!
附:卫计委公布的53种不需要输液治疗的疾病清单内科
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9高血压亚急症10慢性浅表性胃炎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13轻度结肠炎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17急性膀胱炎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19单纯的房早、室早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疾病21无特殊并发症的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外科
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3轻度软组织挫伤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5浅静脉炎6老年性骨关节炎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9慢性劳损性疾病10慢性膀胱炎11慢性前列腺炎12前列腺增生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14精囊炎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妇科
1慢性盆腔炎2慢性子宫颈炎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4前庭大腺囊肿5阴道炎、外阴炎6原发性痛经7不合并贫血月经不调
●儿科
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2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4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来源:安徽省卫计委本文系作者投稿,掌上医讯期待您的来稿,投稿邮箱:tougao
doctorpda.cn一经采纳,稿费元起!